揭普发改投审〔2024〕40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兴文中学
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项目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兴文中学: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4-445281-04-01-900898)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兴文中学校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对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的主楼配套进行设计,对强弱电、生活给水部分进行安装,新建路面及雨污分流工程。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916.41万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858.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0万元,预备费用12.65万元。
五、所需资金在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建设项目债券资金中安排尚未使用的资金40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期限:10个月。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八、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不资控制。
附件:
1.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4-445281-04-01-90089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