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6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
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
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人民医院: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基础设施优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445281-04-01-274157。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流沙大道30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筑面积约62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普宁市燎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综合楼改造,对原有门诊综合楼一至六层业务用房进行改造及配套相关设施优化提升,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2.普宁市广太镇卫生院病房、手术室改造及装修,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3.普宁市池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住院部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620平方米;4.普宁市赤岗镇卫生院手术室升级改造,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5.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等科室改造,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6.普宁市南溪镇卫生院一至四层旧病房改造,建筑面积约126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8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6.74万元、预备费139.2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人民医院配合市卫健局积极向上申请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人民医院自筹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 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