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1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洪阳镇古城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洪阳镇古城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镇村连线连片风貌管控和环境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乡村,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洪阳镇古城文旅融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5-445281-04-01-97030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洪阳镇东村、新安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含2个子项目,其中普宁市洪阳镇中山路历史文化风貌提升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对中山路洪阳大道至老县衙路段路面及两侧骑楼外立面进行修缮提升并开展“三线”整治,增设路灯等配套工程;普宁市洪阳镇文化新区西路风貌提升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横跨主街进行“三线”整治,对主要街道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整治,配套人行道、行道树、路灯等设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5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4489.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8.67万元、预备费182.27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