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4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普宁市麒麟镇
月屿村中心溪东路及西侧道路硬化及配套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麒麟镇月屿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2024年普宁市麒麟镇月屿村中心溪东路及西侧道路硬化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4年普宁市麒麟镇月屿村中心溪东路及西侧道路硬化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8-445281-04-01-94740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麒麟镇月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月屿村中心溪东路及溪流西侧道路硬化及配套溪边挡土墙长约910米、高约3米和太阳能路灯26套。其中月屿村中心溪东路(月屿村跃进桥头至西门伯公)硬底化总长约250米,宽约3.5米,厚约0.2米;溪流西侧道路(跃进桥头至十八间桥)硬底化长约470米,宽约3.5米,厚度约0.2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32.00万元,其中:工程费21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0万元、预备费4.5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各级(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4〕59号)文件安排补助21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