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16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144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大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5281-04-01-767506)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9108.44万元(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7718.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6.06万元,预备费用433.74万元。

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附件2)。

四、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7718.6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956.06

预备费用

433.74

总投资

9108.44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407-445281-04-01-767506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陂乌村等8个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总投资9108.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718.6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23.20万元,监理费149.05万元,其他费用1117.5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建设单位要求,核准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81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