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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林镇示范街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30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14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林镇示范街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梅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梅林镇示范街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梅林镇示范街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8-445281-04-01-775837。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梅林镇X109与Y341交汇口至沿河路过桥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于X109与Y341交汇口,终点位于沿河路过桥段;项目主要建设梅林镇示范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彩色透水混凝土人行道总长380米,宽2.4米,厚0.2米,商铺地坪铺砖;安装8米中式太阳能路灯为两侧道路照明,数量约25套;建设路口卡点装饰;道路两侧行道配套种植常绿树。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8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5万元、预备费3.0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各级(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4〕59号)文件安排补助29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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