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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11 15:45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15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推进我市供水管道更新改造,切实强化供水保障,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04-445281-04-01-107669。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美松路引榕边至G238,G238北侧美松路至西二环大道,乌石水厂。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自里湖接管点穿越引榕干渠后沿里湖镇美松路敷设DN1600原水输水管,后转至G238道路北侧随道路改造项目同步实施,末端接至西二环大道和G238路口的管道预留口,新建管道总长12.2千米,此外,对取水泵房内的泵站及阀门设备进行更换,共计更换水泵5台。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9755.83万元,其中:工程费14811.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56.92万元、预备费1987.6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4-445281-04-01-107669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莲花山水厂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19755.83万元,其中勘察费421.55万元,设计费567.0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811.25万元,监理费242.26万元,其他费用3713.6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及建设单位要求,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9月11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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