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7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里湖镇富美村
蔬菜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里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里湖镇富美村蔬菜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里湖镇富美村蔬菜公园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5281-04-01-513614)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主要在富美村引榕北寨前空地建设蔬菜公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篱围挡、特色机耕路、蔬菜种植、排灌渠修缮等。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07.1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9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1万元,预备费用1.06万元。
五、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财政安排补助101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期限:3个月。
七、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里湖镇富美村蔬菜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里湖镇富美村蔬菜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