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4〕190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里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5281-04-01-709960)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引榕南北路沿路两侧商店的广告牌进行优化,规整外立面、空调架,划定停车位,升级人行道,进行“三线”整治,对里湖镇雕塑“鲤鱼仙女”周围进行提升。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72.58万元(见附件1),其中工程费用534.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27万元,预备费用5.67万元。
五、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财政安排补助505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期限:4个月。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2)。
八、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1
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里湖镇引榕南北路房屋外立面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10-445281-04-01-70996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