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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明华体育馆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06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10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明华体育馆

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要求批复普宁市明华体育馆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有效缓解我市城区停车压力,切实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明华体育馆智能立体车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407066。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西街道普宁市体育西路与长春路交叉口南100米明华体育馆。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层立体车库,20个充电桩(充电桩功率120kw,输出电流5-250A,输出电压DC200-1000V,防护等级IP54),283块620W光伏板,新装1250kVA变电箱(供电源采用YJLV22-8.7/15KV3*95电缆)1座,车库外表面覆盖幕墙,车库配备智能控制软件及安防系统,可容纳停放258台车。

五、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498.00万元,其中:工程费398万元、设备购置费180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27万元、预备费70.92万元、建设期利息34.4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城管执法局积极争取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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