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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09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1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南径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南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促进镇域高质量发展,同意实施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5281-04-01-282104)。

二、项目主要对龙门村等九个行政村及一个圩脚村圩镇的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三清三拆”治理20000平方米;(2)九村一圩镇的“三线”整治工程长约30千米;(3)铺设管径DN50-DN1500雨污分流管道总长约31.25千米及相关配套工程;(4)改造乡村道路总长3.7千米,配套排水、路灯等电气配套设施;(5)农房微改造约1500间;(6)新建与改造现代农业配套设施156654.39平方米;(7)新建停车场10个,设置3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150个充电桩;(8)建设一套导视系统。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42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45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45.87万元、预备费用2030.14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南径镇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

四、项目由南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南径镇,以南洋溪和睦龙路为主线东西贯穿全镇,以麒麟高速出入口为起点,四睦村为终点,东西串联10个行政村。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9日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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