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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6 16:58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1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径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持续提升人居环境水平,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促进镇域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282104。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龙门村等九个行政村及一个圩脚村圩镇的人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三清三拆”治理20000平方米;(2)九村一圩镇的“三线”整治工程长约30千米;(3)铺设管径DN50-DN1500雨污分流管道总长约31.25千米及相关配套工程;(4)改造乡村道路总长3.7千米,配套排水、路灯等电气配套设施;(5)农房微改造约1500间;(6)新建与改造现代农业配套设施156654.39平方米;(7)新建停车场10个,设置3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150个充电桩;(8)建设一套导视系统。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2519.89万元,其中:工程费3735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8.15万元、预备费2024.7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南径镇政府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28210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南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估算总投资42519.89万元,工程招标估算金额39246.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7356.98万元、勘察费用298.86万元、设计费用1050.97万元,监理费用539.9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121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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