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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广太镇湖内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07 16:57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5〕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广太镇湖内村

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太镇湖内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2024年广太镇湖内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4年广太镇湖内村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345431。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广太镇湖内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公园,占地约4200平方米,包含荷花池、人工湿地、人行道、园路、休息平台等;2.建设停车场,占地约1800平方米,配套照明、排水等设施;3.建设健身活动场所,占地约1800平方米,位于村卫生站前,配套照明、排水等设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01.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9万元、预备费1.5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各级(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4〕59号)文件安排补助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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