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1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审批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亚太勤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5281-04-01-308582)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1144.68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963.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8.13万元,预备费用33.34万元。
三、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