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26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流沙新河锦绣园段
城市风貌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流沙西街道办事处:
《关于申请审批流沙新河锦绣园段城市风貌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流沙新河锦绣园段城市风貌提升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1-445281-04-01-774986)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西街道锦绣园小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工程东起广达南路弘悦天雅酒店东侧,西至大学路桥,全长约500米,铺设沥青路面约4900平方米,铺设人行步道约2100平方米,新建围墙350米,配套大门、交通警示标识、路灯、树池、雨水检查井、雨水口等设施。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34.51万元(附件),其中工程费用220.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46万元,预备费用2.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实际结算额统筹拨给。
五、建设期限:4个月。
六、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流沙新河锦绣园段城市风貌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流沙新河锦绣园段城市风貌提升工程
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