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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占陇镇林厝寮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07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5〕3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占陇镇林厝寮村

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占陇镇林厝寮村民委员会:

《关于请求审批占陇镇林厝寮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妥善解决建设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过程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2-445281-04-01-356023。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林厝寮村汕湛高速公路东北面与志古寮村交界嶺仔山坡地。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在林厝寮村嶺仔山坡地建设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用地面积41.25亩,规划建设骨灰穴位3000穴,面积约1000平方米,规划设置格位5000个,安置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迁坟骨灰及本村村民骨灰。建设管理处1幢,框架结构,层数为1层,总建筑面积158.9平方米,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69.80万元,其中:工程费98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40万元、预备费29.4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市财政拨给占陇镇政府的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扩容区迁坟安置用地补偿及配套建设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占陇镇和林厝寮村委会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占陇镇林厝寮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02-445281-04-01-356023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占陇镇林厝寮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及骨灰楼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069.80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98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5年3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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