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83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坝镇葫芦地村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7-445281-04-01-603795。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坝镇葫芦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面积约710平方米,拆除原有简易钢结构及破旧地面,新建地面铺装约700平方米、砖砌商铺12间、配套档位、管理室、公示栏、给排水、电气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19.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6万元、预备费0.6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各级(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4〕59号)安排补助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