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普发改投审〔2025〕98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普宁市
里湖镇富美村美丽宜居村创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里湖镇富美村民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2025年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美丽宜居村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乡村公共服务能力,打造美丽圩镇,助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5年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美丽宜居村创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508-445281-04-01-698742。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富美舞台西南侧池塘边硬底化厚度20厘米,长约130米,平均宽约4米,配套建设池塘边安全防护120米、绿化种植、新建太阳能路灯30盏,舞台南侧道路新建太阳能路灯40盏;老祠周边民房打造约1752平方米宣传板块;大寨新村村道硬底化厚度20厘米,长约130米,宽约4米,配套建设排水沟及盖板,长约130米;配套改造建设老祠前及舞台前池塘周边安全防护847米,绿化种植1253平方米,新建高庭院灯32盏。
五、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0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8万元、预备费1.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各级(中央、省、东莞、揭阳、普宁本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的通知》(普农[2025]41号)安排补助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