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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东部创新城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5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5〕101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东部创新城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普宁市东部创新城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域污水处理需求,有效缓解市区污水处理压力,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治理和练江综合整治成果,切实提高我市水环境质量,同意普宁市东部创新城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5281-04-01-917784)。

二、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53397.18平方米,设计总规模为10万吨/天,工程分两期建设,共用设施一次性建成,水处理生化段近期 2030年处理规模为5万吨/天,远期2035年新增处理规模5万吨/天。本次为首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普宁市东部创新城水质净化厂,建设形式为半地下式,处理规模为5万吨/天;(2)新建进厂管网长度约6.5公里,管径为DN500-DN1800。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45194.93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赔青费用),其中:工程费用37604.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38.63万元、预备费2152.14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由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建设主体,建设地点位于普宁市占陇镇下村村北侧,练江南岸、白马河与练江交汇处西侧。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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