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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白马河上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22 15: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你所报来的《关于要求变更普宁市练江流域白马河上游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滨水驳岸带建设包括驳岸边坡约12000㎡,生态阶梯滨水空间约1500㎡,现状坝体生态改造约1200㎡;生态系统修复包括碎石叠床(坝)2500㎡,支沟净化生态湿地500㎡,浮叶及挺水植物约6000㎡,沉水植物生态系统约17000㎡。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1521.9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353.00万元、预备费用44.33万元、其他费用124.63万元。

  原普发改行审〔2021〕90号其他内容不变。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普宁市财政局、水利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白马河上游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代码:2104-445281-04-01-54970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练江流域白马河上游生态修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521.9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3.00万元,勘察费用7.31万元,设计费用33.18万元,监理费用23.1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4.33万元,其他费用61.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2年11月18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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