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准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议书的函》(普农函〔2022〕25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同意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6-445281-04-01-548739)。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进行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内灌溉、供水、排水工程的完善; 污水治理设施的完善;垃圾收集、治理;蔬菜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田间道路配套、重要进出道路的改造;完善农旅体验区基础设施;农业蔬菜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437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812.50万元、其他费用4437.50万元、预备费用312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上级安排外,缺额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建设。请据此依法开展用地、规划、环评、设计等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普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