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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赤岗镇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普宁市赤岗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8 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赤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赤岗镇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普宁市赤岗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赤岗镇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普宁市赤岗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03-445281-04-01-526499)。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赤岗镇赤岗山村、青屿村、东华屿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S237沿线赤岗镇范围内的5个道路节点进行整治改善,建设相关配套工程等,总面积约3000㎡。

  四、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2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8.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8万元、预备费22.2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住建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赤岗镇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普宁市赤岗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303-445281-04-01-526499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赤岗镇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普宁市赤岗镇镇区旅游环境改善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725.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48.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8万元,预备费22.2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517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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