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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榕江流域南溪镇东河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26 22:0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榕江流域南溪镇东河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广东思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榕江流域南溪镇东河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04-445281-04-01-611432)。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南溪镇玉滘村、金滘村、玉竹港村、新方村、潮尾村、新桥村所属东河溪河道等。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南溪镇玉滘村、金滘村、玉竹港村、新方村、潮尾村、新桥村所属东河溪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与东河溪相连的邻近宝鸭村与新溪村的黄坑溪与洪沟河北侧、西侧尚未开展治理的部分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设计水域总长度约6166米,总面积约1927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农业面源生态拦截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工程、生境营造及水系联通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91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5.11万元、预备费186.5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榕江流域南溪镇东河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代码:2304-445281-04-01-61143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榕江流域南溪镇东河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3917.9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06.25万元、勘察费26.45万元、设计费99.44万元、监理费85万元、其他费用400.7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52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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