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大坝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大坝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大坝镇)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大坝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141941)。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大坝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大坝镇顶深水村、葫芦地村、月窟村和上村四个村供水管道总长18464米;铺设上村村、杜香寮村、月窟村、太兴村、华东村、顶深水村和湖美村七个村污水管道约40000米;新建机耕路1190米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清理、石篱化)灌溉沟渠3220米。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8128.68万元,其中工程费6396.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2.89万元、预备费738.97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大坝镇)

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14194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大坝镇)计划总投资8128.6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6396.82万元、勘察费70.36万元、设计费227.43万元、监理费175万元、预备费738.97万元、其他费用520.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52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