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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径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南径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径镇)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径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790900)。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占地3670平方米的镇区蔬菜市场实施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110平方米,商铺51间;对青洋村、田南村、平洋山村、林内村和龙门村五处村级农贸市场实施改造,改造后总建筑面积519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商铺、仓库及配套用房、垃圾屋、公厕、消防等;铺设镇区主干管及圩脚村、林内村、青洋村、平洋山村等主要村庄自来水管网总长77368.26米;对镇区及周边总长5580米的道路实施改造及设施配套;在龙门村睦龙公路高速连接线上,新建1座宽14米、长54米的混凝土桥梁。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3504.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15.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1.51万元、预备费1227.67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径镇)

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790900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径镇)计划总投资13504.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0615.24万元、勘察费116.77万元、设计费414.33万元、监理费246.50万元、预备费1227.67万元、其他费用883.9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52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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