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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06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南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506281)。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南溪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稻蔬产业园内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农旅体验区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配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建设内容包括:民宿26间及配套用房总面积55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2个,停车位200个,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农贸市场1个,占地面积2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65平方米,包括商铺、仓库及配套用房等;铺设扬美乡大道、108县道、钟南路等区域自来水管网(型号为DN300)全长8586米;旅游小镇道路3700米及沿线设施配套;拆除重建和加固旅游小镇大港桥、南溪娘宫桥、老方老爷宫前桥、玉滘潭仔溪桥等4座桥梁。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0280.50万元,其中工程费8024.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1.48万元、预备费934.5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

项目代码:2305-445281-04-01-50628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省级稻蔬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振兴项目(南溪镇)计划总投资1028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8024.43万元、勘察费88.27万元、设计费347.30万元、监理费208.00万元、预备费934.59万元、其他费用677.9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6 2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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