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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场地平整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4 16:43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3〕97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

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场地平整

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普宁市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场地平整首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产业配套,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6-445281-04-01-370231。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占地总面积约205亩,用地平整标高按地块标高控制,填缺土方为普通土,需进行外运;项目区域分为地块1-6、地块西侧填平区域以及其他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清表、排水、土方清淤、土方开挖及回填、沟渠整治、地块西侧填平、增设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排水沟、设置沉沙井等及其他有关配套工程。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499.63万元,其中:工程费133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00万元、预备费71.41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中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场地平整首期工程

项目代码:2306-445281-04-01-37023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二期)场地平整首期工程,估算总投资1499.63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338.2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6月14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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