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里湖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变更普宁市里湖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茶贸专业市场片区文化旅游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和规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普宁市里湖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茶贸专业市场片区文化旅游工程(一期)作以下变更: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实施里湖镇茶贸专业市场片区文化旅游工程(一期),改造引榕南路沿线车行道8871.3平方米,在引榕南路人行道改车位1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6个。
二、项目建设工期变更为4个月。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变更为405.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21万元、预备费30.06万元。
原《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里湖镇美丽圩镇建设工程——茶贸专业市场片区文化旅游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普发改投审〔2022〕354号)其他内容不变。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普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