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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招标方式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09:52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林业局:

  贵局报来的《关于核准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招标方式的请示》和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内容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按《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688493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请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相关招标工作。

核准部门盖章

2023 7月26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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