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林业局:
贵局报来的《关于核准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招标方式的请示》和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其他内容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按《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白坑湖湿地生态修复与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2-445281-04-01-68849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