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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普宁市梅塘镇新光村桥头至远光村降地函引榕河两岸美化提升及镇区排灌渠、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03 1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梅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2023普宁市梅塘镇新光村桥头至远光村降地函引榕河两岸美化提升及镇区排灌渠、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2023普宁市梅塘镇新光村桥头至远光村降地函引榕河两岸美化提升及镇区排灌渠、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628626)。

二、项目建设地点:梅塘镇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梅塘镇镇区引榕河两侧整治提升工程。对两岸单侧长度700米斜坡铺草砖,栏杆基础梁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梁面安装防护栏杆;对宽度2米的人行道挖填、铺设垫层,铺设透水砖、扩路;对镇区长度158米的排灌渠进行综合整治,对远光深洋至长美桥仔头道路进行硬底化建设。

四、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执行。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管控。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普宁市梅塘镇新光村桥头至远光村降地函引榕河两岸美化提升及镇区排灌渠、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628626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2023普宁市梅塘镇新光村桥头至远光村降地函引榕河两岸美化提升及镇区排灌渠、道路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75.00万元、勘察费4.00万元、设计费9.9万元、监理费7.80万元、其他费用3.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111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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