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03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生态环境整治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委托广东粤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5281-16-01-343522)。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市域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广太镇顶冷水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北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锡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西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万石楼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弯肚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高埔镇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村-洪山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石门坑上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坝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心溪一耀婆山溪饮用水源保护区、东龙潭水库一龙潭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十二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铝合金双柱标示牌、铝合金双柱宣传牌、铝合金单柱双面交通警示牌及隔离网(隔离网长26415米,高约2米,共5283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714.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2.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2.06万元、预备费49.8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45281-16-01-34352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714.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72.38万元、勘察费10.98万元、设计费67.20万元、监理费45.29万元、其他费用218.4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31117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