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塘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2023年普宁市梅塘镇G238线经双湖村到大宅村接镇南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2023年普宁市梅塘镇G238线经双湖村到大宅村接镇南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223146)。
二、项目建设地点:梅塘镇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有路面上铺设长约562米、宽7.8米、厚0.2米的混凝土路面,起点位于国道238线,途经双湖村、大宅村,终点接镇南路,溪流侧路基砌筑浆砌石挡墙,配套照明、透水砖人行道及栏杆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拨款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管控。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