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29 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02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

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

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里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0-445281-04-01-694021)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里湖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路段长约1千米、宽约24米,铺设沥青路面宽约14米;同时,修建提升两侧人行道,两侧树池和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接里湖大道,终点桩号为K1+004,路线总长约1.004千米,路面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米,路基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对原道路铺设雨水管;②对原有破损旧路路面板进行修复处理;③对全线进行拓宽2米;④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设置;⑤全线进行6.5厘米的沥青罩面;⑥全线两侧人行道建设;⑦对沿线原路灯拆除,重新设置路灯;⑧沿线绿化进行升级。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02.68万元(见附表1),其中工程费用751.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54万元,预备费用7.9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财政安排补助74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表2)。

七、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

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

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751.1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54

预备费用

7.95

总投资

802.68

附件2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10-445281-04-01-694021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里湖镇新松村镇南路至和平村红绿灯路口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概算总投资802.68万元,其中招标概算金额751.1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112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