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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04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0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道路通达性和出行便利性,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308582。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普宁大道西侧。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建设松雁西侧道路和配套箱涵,松雁西侧道路总长度约527米,路基宽度20米,双向四车道,配套路灯照明、排水、给水及沿途行道树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并于道路终点处铺设长度约46米的箱涵。

五、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236.93万元,其中:工程费1048.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2.07万元、预备费36.0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11-445281-04-01-308582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松雁西侧道路(普宁大道至康美大道)建设工程,估算总投资1236.93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1048.8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12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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