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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26 11:39 浏览次数:- 【字体:

揭普发改投审〔2024〕225号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

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

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流沙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659478。

三、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军马路垃圾压缩站旁。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新建一幢框架结构综合楼,规划用地面积为482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3.78平方米;其中地上6层,建筑面积为5605.75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918.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5614.70万元,其中:工程费2890.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5.67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2195.00万元、预备费163.5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市卫生健康局牵头流沙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和专项资金,不足部分资金多渠道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统计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

(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45281-04-01-65947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普宁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流沙南分院新址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5614.70万元,其中招标估算金额2890.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核准该项目建安工程实行公开招标,主要设备购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核准部门盖章

    2024年1226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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