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普农函〔2025〕1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和村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发挥典型村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同意开展普宁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相关工作(投资项目代码:2501-445281-04-05-943582)。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涵盖普宁市51个典型村,其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约65100平方米,新建及改造老旧收集点(含垃圾转运站、收集桶)166个;新建及改造排水管道约60000米,排水渠(沟)约30000米;新建及改造污水管道约70000米;新建及改造供水管道约3000米;新建及改造老旧公共厕所20处;整治乱搭乱挂“三线”约100000米等;新建及改造道路约500000平方米;新建及改造公共停车场约48200平方米,建设充电桩315支等;加固、修补桥梁17座;修缮及改造农房外立面约350000平方米;新建及改造路灯约5000支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93837.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701.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67.42万元、预备费4468.4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除向上级申请债券资金及上级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项目由普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请据此依法开展用地、规划、环评、设计等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