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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部分内容及规模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07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占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调整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及总投资估算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5年1月26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8期)精神,原则同意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优化,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铺设HDPE DN200~DN500约16058米、DN150 UPVC挂壁管约249米,立管改造约6300米,建设检查井1094座、厌氧池1座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设生态湿地约2580平方米、生态滞留带约1620米(面积约13496平方米)等。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3201.50万元,各项费用调整为:工程费用1973.73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946.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8.11万元、预备费93.25万元。

  二、调整后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三、原《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普发改投审〔2024〕81号)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2406-445281-04-01-266084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普宁市练江流域海仔洋水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320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73.73万元、主要设备购置费946.41万元、勘察费16.65万元,设计费51.61万元、监理费38.85万元、其他费用174.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核准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主要设备购置等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核准部门盖章

2025 3 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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