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整治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要求调整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和规模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调整为:在广太镇顶冷水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北龙潭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锡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西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万石楼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弯肚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高埔镇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村-洪山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石门坑上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坝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心溪一耀婆山溪饮用水源保护区、东龙潭水库一龙潭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十二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铝合金双柱标示牌53块、铝合金双柱宣传牌31块、铝合金单柱交通警示牌42块、隔离护栏39983米(79966平方米),镀锌钢护栏2332.50米(4665平方米)。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683.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2.05万元、预备费49.03万元。
二、调整后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的内容执行。
三、原《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普发改投审〔2023〕249号)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0-445281-16-01-343522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