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普宁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有关招标核准事项的批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23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普宁市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的《招标核准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普宁市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勘察费96.00万元、设计费64.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以及建设单位申请,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详见附件)。

  二、项目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普宁市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

项目代码:2505-445281-04-05-810509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普宁市10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勘查设计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勘察费96.00万元、设计费64.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以及建设单位申请,核准本项目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

核准部门盖章

2025 619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