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于2025年6月19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要求批准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整治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终止建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废止《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普宁市占陇镇练江整治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普发改投审〔2024〕104号),请自行到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对该项目作“放弃建设”操作。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