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大坝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推进乡镇场街道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同意建设大坝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编码:2020-445281-47-01-040842)。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9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72.69平方米;建筑物层数为4层,高度为20.4米,以及配套相关设施。
三、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89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94.9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7.37万元,预备费17.65万元。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8个月。
五、建设地点:大坝镇中心幼儿园内。
六、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
七、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风险防范工作。
九、请据此依法依规开展下一步工作,按规定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批。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控制工程投资规模,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此复。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