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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3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发改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发改部门的指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立足发改职能,积极作为,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一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范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将全市项目核准、备案办理时间分别压减为10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分别压减50%、40%。二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各部门落实在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10项技术性审查事项中试行承诺制,进一步明确承诺制实施的具体要求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代码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项目代码拆分单项工程编码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四是全面实现项目单位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投资项目统一登记赋码、项目核准和备案全流程网上办理、相关部门审批数据归集共享等功能,并与国家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交换。

  2.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揭阳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检查、督促、推进全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指示,我局牵头制定《普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普宁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表》,于2020年11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二是印发《转发关于加快清理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普发改函〔2020〕263号)到有关部门,做好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单位拖欠中小民营企业账款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三是优化企业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等登记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出台《普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指南》(普发改〔2020〕68号),有效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对基层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3.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一是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上级的有关部署,我市建立了由市分管领导统筹,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商务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二是组织开展清理自查。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违规设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坚决杜绝“单外有准入许可、单外有单”的现象。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会同市工信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普发改〔2020〕46号)到各有关单位贯彻,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

  4、做好“双公示”信息归集,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市直30个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全部在本单位网站和信用揭阳网站挂网更新。今年来共归集“双公示”等信用信息数据四千多条(动态),确认并更正“双公示”疑问数据51条,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08人次,联合上级通过“今日头条APP” 精准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5人次,限制高消费522人次,有11个失信主体在限期内主动修正失信行为后退出黑名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职责明确、权责法定的行政机关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机关建设根基。落实上级依法行政文件精神,从制度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年度安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间及责任人员。

  2.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凡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升决策参与度和公信度。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需合法性审查后才可提交集体审议。四是实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机制。我局出台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改革决策均提交专家论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建立了项目计划申报、计划下达、事前监控、事中协同、事后监督、动态监测和系统评估的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公正公开文明。按照国家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在对全市加油站和长输油气管道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投资项目审核或核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今年来共作出行政许可40次(个),行政检查2次。我局已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工作人员11人,其中有执法证1人,上报法制审核人员1人。已开通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推动“放管结合”。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省政府推进“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最新部署,明确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具体工作任务,部署全局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转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同时强化各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智能化,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升级,打造公示即时化、记录全程化、监管动态化的智能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1.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普宁市融媒体中心,发布《关于征集普宁市“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开门问策,畅通人民群众问政渠道。截至11月30日已收回问卷调查42份,公众的积极参与,为规划的编制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以全面加强法治普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方向,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树立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等建议,为法治建设提供指导,供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9年版)》。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2020年至今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25条。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培训教育还需加强;三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学法用法意识还需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相应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培育干部法律信仰,努力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坚持学以致用,将学习法律知识与发改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从侧重学法逐步转变到倡导学用结合、注重法治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切实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宪法》《民法典》《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法律和规定,将“七五”普法工作列为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年度普法重点工作,制订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具体实施措施。二是开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培训。在《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出台后,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培训,准确掌握新法有关规定,学以致用,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投资管理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此外,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举办的投资管理、价格成本监审等专题培训,积极营造依法依规办事,繁荣稳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和自觉性。三是建立我局干部职工旁听案件庭审工作机制,印发《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法院现场旁听、观看庭审视频直播录播等方式旁听案件庭审。我局现有人民陪审员3人,均能依法履行陪审员职责。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抓住决策重点环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拓宽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论证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严格执行上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着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针对领导干部、局内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计划和方案,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加强学习考核,严格落实市普法办关于法制学习任务及考试任务。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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