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相关举报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
六、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管理不规范;
七、公务用枪管理不规范;
八、公安民警酒驾、醉驾;
九、司法(执法)为民落实不到位;
十、治超执法不规范;
十一、其他突出问题。
受理线索、反映相关问题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6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 :30—17 :30;
联系电话:0663-2254416;
邮政信箱: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普宁市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5300。
普宁市公安局教育整顿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