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普法小知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防控之下哪些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即日起,“普宁发布”将推出《疫情防控普法小知识》系列专题内容,请广大市民朋友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一定要了解各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再次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安全
请广大群众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