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
补偿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委会、毛岭农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涉农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0)29号),现将2019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掲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等的有关规定,尽快将此项资金分配到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场等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单位。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与保护补贴相挂钩的原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等支出。
二、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场签订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协议书(参照往年度样本),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严格按规定使用。
三、要严格把好资金支付审核关,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基本农田保护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基本农田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向权利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把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布结果报镇财政所。
附件:高埔镇2019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