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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埔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09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高埔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高埔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0日    

高埔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南径近期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提升我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埔镇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各类场所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技防改造符合整治标准要求并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范围、场所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全面提升防控火灾能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高埔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立军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钟玉祥和高埔派出所所长赖桂东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其他领导班子、各村(居)党组织书记、高埔供电所、高埔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振苏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地点设在镇消防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7月31日。

  四、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为全镇范围内村民自建房、住宅楼、出租屋、生产性场所、经营性场所,重点整治“三小”“三合一”场所。

  五、整治内容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镇全体干部职工、基层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供电所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干部等力量对辖区内整治对象逐一落实“六查”要求:

  (一)查违规住人。在“三小”场所、生产经营性场所内设置住人区域且未进行物理分隔形成“三合一”的,对住人区域坚决予以取缔拆除、彻底搬离,严格清查“三合一”违规住人行为。

  (二)查“四加一”措施。“三小”场所、村民自建房、住宅楼、出租屋要落实“四加一”措施(详见附件1)。

  (三)查电器线路。不得选用三无产品、劣质电器产品,电线不得乱拉乱接,需按标准敷设电气线路并套管保护,不得超负荷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安装金属配电箱。

  (四)查生命通道。严禁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对违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坚决予以拆除。

  (五)查电动自行车。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六)查消防设施。“三小”场所、村民自建房、住宅楼、出租屋、生产性场所、经营性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三小”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卷盘、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六、整治措施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落实七项整治措施:

  (一)明确消防工作机构和人员。挂牌成立“高埔镇消防安全办公室”,结合实际配置4-6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固定化、实体化运作。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和村(居)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指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同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重拳出击整治重点场所。积极督促“三小场所”经营人员和户主加强电气线路检修、维护和改造。对“前店后家”“下店上住”的情况,要推动业主“拆窗砌墙”,毫无保留坚决落实生产经营部位和住人部位采取不燃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确保建筑内的楼梯通向平屋顶,住人部分应设置逃生出口并配备消防救生软梯,设置物联网感烟报警器。积极推动生产性场所、经营性场所完善消防设施,对违规住人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性场所、经营性场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积极加强对出租屋的整治,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形成消防安全服务和监督网络,明确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切实抓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出租屋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深入开展“敲门行动”。每周定期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和“消防安全进万家”活动,结合“六查”工作,逐家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指导落实“三查三清四关”(即: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 活动,督促镇辖区内单位场所对照《广东省火灾风险点指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进行自查自纠,持续深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知、自改”。

  (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制订贯彻揭阳市机构编制、公安、发改、民政、财政、住建、规划、国资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揭市公发〔2016〕23号)的措施,加快推进镇消火栓建设。加强镇消火栓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消火栓不间断供水,加强联动,坚决打击非法使用、损毁消火栓行为,群策群力保持其完好有效。

  (五)加强基层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队伍人员和器材装备,及时更新老化车辆器材装备。同时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完善联勤联训、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就近调派消防力量到场扑救,做到灭早灭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强化消防宣传培训。对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对镇、村居网格员开展消防知识、法律法规培训,着力解决人员不懂、不会、不专问题,确保参加整治的人员熟悉掌握“六查”内容,以点带面提升村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同时,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与每户户主签订防火安全公约。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办公室实体化办公,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二)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理清职责,加强协调,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组织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镇村电子屏幕、农村广播、“高埔家园”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发放消防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和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消防安全的“见光度”。同时,要督促各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严明奖惩制度,坚决落实责任。制定落实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敷衍搪塞的人员采取严厉的处理措施。对因工作开展不扎实,清查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附件:1.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措施工作标准

  2.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指引

  3.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4.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5.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6.填报说明

  附件1

  降低火灾风险“四加一”措施工作标准

  一、落实防盗网开设逃生口。居住区域防盗网应开设逃生口,且逃生口应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三层以下的宜配置逃生软梯。

  二、落实防火分隔。住宿场所与其他功能场所应实施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应通过砌实体砖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落实,且应设置独立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区域应独立设置。

  三、推广安装物联网系统。推广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简易消防灭火设施,鼓励居民住宅安装物联网独立式感烟报警器。

  四、配齐消防防毒面罩。“三小”场所、出租屋及其他居住类场所应根据场所常住人数按照1∶1比例配备消防防毒面罩(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各地应针对开设逃生口、落实防火物理分隔、推广安装消防物联网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配备消防防毒面罩等四项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其降低亡人火灾风险的必要性和相关安装使用方法。 

  附件2

  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指引

  一、行政村、社区

  (一)明确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人员。

  行政村、社区应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工作人员可与巡防队、治保队等机构人员相整合,但专职人员不应少于1名。

  (二)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职责。

  1.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制定落实日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组织实施防火公约。

  2.每月组织1次消防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村(社区)消防工作计划,研究和解决辖区消防工作重难点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3.定期对辖区单位(场所)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协调办理工作人员上报事项,对隐患进行劝说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上报所属乡镇场街道处理。

  5.及时掌握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

  6.组织和协调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摸清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

  7.在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做好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8.对辖区场所按照“一户一档”要求进行建档,并做好及时更新。

  9.组建微型消防站并实体化运行,配置相应消防车辆装备。

  1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安派出所

  (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三)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四)按照职责范围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附件3

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场所名称


地址


户主姓名


电话


排查情况

违规住人检查


“四加一”措施检查

开设

逃生口

落实防火分隔

安装独立烟感

配备防毒面罩

开展宣传培训






电器线路检查


生命通道检查


电动自行车

检查


消防设施检查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业主签名:                            时间:          

附件4

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单位(盖章):


上周五至本周四数据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

的累积数据

排查数量(家)



发现隐患数量(个)



整改隐患数量(个)



“三合一”搬离数量(家)



开设逃生口(个)



落实防火分隔(家)



安装消防物联网报警器(个)



配备消防防毒面罩(个)



开展宣传(家)



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

充电数量(辆)



培训人数(人)



关停、查封数



整改合格数



                             主要负责人(签名):            时间:            

附件5

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

                                              单位(盖章):

镇、村名称

场所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对照“六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隐患

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

高埔镇xxx村







高埔镇xxx村







高埔镇xxx村




























主要负责人(签名):                            时间:            

  附件6

  填报说明

  一、《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3)由检查单位在排查时进行登记,一个场所一份,由检查单位存档,同时报镇存档。

  二、《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4)由各相关单位、村(居)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镇消防安全办公室。填报数据一栏为上周五至本周四数据,一栏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

  三、《普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附件5),由各相关单位、村(居)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填报数据为上周五至本周四的数据。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镇消防安全办公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