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普宁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摩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单位公职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行为的监管,加强单位内部的交通秩序管理,发挥公职人员“关键少数”的作用,推动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引导教育和劝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