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埔镇高埔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主要由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拨款,不足部分由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
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埔镇高埔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总投资482662.37元。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2024年高埔镇高埔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482662.37元,最低标底价458529.25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82662.37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工作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及村监督委员会,司法所现场见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施工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钢结构执照及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五、招标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条第四款要求的资料到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申领招标文件。
2、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资料应用A4纸进行复印,提供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任何虚假、隐瞒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为招标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单位向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汇款回执时间为准,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下午3时,地点为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高埔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高埔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高埔镇高埔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温先生18927076238
代理机构: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温先生18300158715
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