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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高埔镇人民政府关于高埔镇区综合整治“六乱”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10:4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高府通〔2021〕1号

  为深入推进创文工作,助推高埔镇文明创建跃上一个新台阶,即日起,镇政府将开展镇区综合整治“六乱”(乱建设、乱摆卖、乱倾倒、乱悬挂、乱停放、乱开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道路、影响交通、侵占绿地的建筑物依法拆除;对临街商户违章搭建、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拉棚搭盖、破旧雨棚、遮阳棚等违法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依法予以拆除。(二)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违法违章行为。(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共场所(区域)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制止损害镇容和环境卫生的一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四)清理拆除临街影响镇容镇貌的遮阳物、布条、彩旗、移动广告牌等。(五)规范公共场所机动车停放管理。对不按规定在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道护栏(绿篱)路段停放(含临时停放)车辆,口头警告无效的,采取锁车、罚款、拖车等措施。(六)对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等“乱开店”行为依法查处。(七)全面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二、整治重点范围:镇区东至高柏公路、高埔至葵坑公路新圩段,南至高埔综合市场边,西至神坪桥头,北至梅坪路,高埔路、中学路、梅坪路、新兴街、关爷埕路等主次干道,高埔综合市场及周围重点区域。

  三、自行整改期限:从4月7日起至4月10日止,为自行整改期,由商户自行按要求落实整改,一律入室经营。整改期限结束后,违反上述规定,在店外摆放的物品商品一律视为无主财物或废弃物处理,执行人员将无条件予以清理处置。

  、在执法过程中,如有抗拒者、无理取闹者及滋事者,镇政府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教育,乃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高埔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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