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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埔镇梅星村青梅种植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4-23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本村青梅种植基地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的权属人为普宁市高埔镇梅星村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做青梅种植基地建设工程,施工地点位于梅星村建设资金由上级财政资金和集体资金统筹解决工程量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及《工程招标控制价》上述权属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梅星村

  2、建设规模:预算金额521560

  3、计划工期:90个日历

  4、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工程招标控制价

  、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521560元,最低标底价495482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521560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镇纪委、司法所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凡具备市政工程资质单位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报名须知

  1、面向具市政工程资质的单位公开招标,报名时持该单位的有效证书一式三份。

  2、每位招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梅星村委会预交人民币伍仟元为招标保证金,梅星村委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方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之日起,按梅星村委会的要求时间15日内完成本工程。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梅星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2021年423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429日下午17:00止,报名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1年57日上午9:30时开始,竞标地址: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梅星村村民委员会。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交易所公示栏和《普宁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普宁市高埔镇梅星村村民委员会代理机构:普宁市高埔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郑伟军15819674738联系人:朱俊涛13682722033

高埔梅星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二一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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